吉黑区域黑龙江公司粉煤灰利用单一来源-延期公告

吉黑区域黑龙江公司粉煤灰利用单一来源-延期公告

发布于 2025-05-06

延期公告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粉煤灰利用单一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06 10:52:17

┃ 单一来源基础信息

单一来源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采购类别:大宗原燃材料

┃变更事项及内容

原报价截止时间: 2025-05-06 11:00:00

原咨询截止时间: 2025-05-06 10:00:00

变更为

报价截止时间: 2025-05-06 12:00:00

咨询截止时间: 2025-05-06 11:40:00

┃延期原因

供应商报价中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物料来源证明(包括:逐级溯源至生产厂家的承包合同(代理合同)和发票亲要求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照片

保证金:4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点击查看

保证金收款账户: ****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哈****点击查看分理处/冀****点击查看公司/0800 4601 0400 04120

┃详情描述

****点击查看(以下简称谈判方)针对冀****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粉煤灰利用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点击查看集团阳光招采平台(以下简称“招采平台”),确定本项目的中标单位,欢迎您能积极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冀****点击查看公司粉煤灰利用

二、项目内容、采购数量、收货地址、质量指标、安全要求、考核条款及供货期限等:

(一)项目内容:粉煤灰利用

(二)数 量:预计采购量50000吨,****点击查看公司有权对暂估数量进行增减。

(三)收货地址:**市**区**街道**大街冀****点击查看公司厂内。

(四)质量指标:烧失量≤6.0%、水分≤1.0%、SO3≤3.0%;无杂质颜色为灰白色。粉煤灰质量按一个自然月加权平均值计算,不足一个自然月的按实际天数进行加权计算。

(五)验收标准:质量考核及违约责任:

1、****点击查看公司生产设施限制,严****点击查看公司销售不符合质量指标的粉煤灰,否则,按以下方式处理:

2、当烧失量加权平均值>6%时,每增加1%相应扣减质量达标单价1元/吨。

3、当3%<SO3加权平均值≤3.5%时,每增加0.5%相应扣减质量达标单价0.5元/吨。

4、当月加权含水率>1%时,每增加0.1%相应扣减质量达标单价0.1元/吨。

5、当月加权铵离子210mg/kg<铵离子加权平均值≤260mg/kg时,每增加10mg/kg相应扣减质量达标单价1元/吨。

6、当单批次烧失量>8%、SO3>3.5%、含水率>2.2%质量指标任何一项超标时,均视为不合格品,货款为零(供方运输的包含运费)或做退货处理。

7、对于中标方物料造假等欺诈、****点击查看公司利益的行为,****点击查看公司有权拒付相应的货款,同时追究其相关的经济损失。当供货地点发生变化时,中标方****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同意后方可供货。

8、中标方没有按照****点击查看公司通知交货的,****点击查看公司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按每逾期一天,****点击查看公司扣除中标方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元,交货逾期两天,****点击查看公司扣除中标方合同履约保证金2000元,逾期超过三天,****点击查看公司扣除中标方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六)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8元/吨(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安全要求:在提货及交货过程中,中****点击查看公司相关要求及有关规章制度,在装运过程中增强安全及环保意识,****点击查看公司厂区必须遵守安全有关规定,确保人员健康安全。

1、中标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超限等情形,应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2、在提货及交货过程中,中标方应对周围设施、设备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由中标方负责赔偿。

3、为履行本合同中标方所使用员工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其他人身伤亡事故及被罚款等情形,均由中标方****点击查看公司无关。

4、车辆进入厂****点击查看公司环保要求,严禁飘洒物料,卸车完毕,应将车体残留物料清理完毕方能出厂。****点击查看公司将监督检查卸车情况,发现车辆飘洒物料,每次扣款200元。

5、车载空压机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

(八)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九)有关技术问题请咨询:联系人:李志 联系电话: 139****点击查看82859

(十)付款方式:****点击查看公司厂内经检验,并按合同约定的粗粉煤灰质量考核条款计算后,确定粗粉煤灰价格,同时中标方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财务部门核对并挂帐,****点击查看银行电汇相结合方式结算。

(十一)收款单位: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

收款单位:冀****点击查看公司

帐 号:0800 4601 0400 04120

开 户 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支行

联 行 号:1032 6100 0326

付款备注信息:招标编号+招标保证金。

(十二)投标保证金及合同履约金的约定

1、投标保证金的约定

投标方在投标前,****点击查看公司交纳人民币大写肆仟元整(小写4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汇款请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严禁以个人卡汇款,如发生用个人卡汇款,取消其投标资格,所汇款额不予退还,因此而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汇款个人承担)。

(1)未中标方投标保证金,待谈判结果宣布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2)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额度低于履约保证金额度的另行补齐。

(3)投标保证金回退时要求必须回退到投标人企业账户,凡要求退到其他帐户的概不受理。

(4)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方履行投标承诺的保证。

(5)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投标方提供虚假的投标材料。

②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且未经谈判人同意,拒绝按中标结果签订合同的。

③投标方未按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参与投标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2、合同履约保证金约定

(1)中标方需缴纳中标价格的10%(上限不超20万元)做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中标结果出具后20天之内,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足的,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补齐。

(3)合同履约保证金待中标方按谈判方要求合同履约完毕一次性无息返还。

(4)发生下列情况,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解除合同:

①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现中标方未按谈判方管理规定执行,违章、违规操作,有舞弊行为的。

②经查实,发现对谈判方工作人员有行贿、舞弊行为的。

③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

┃联系人

曹辉 / 189****点击查看9998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10-****点击查看6280

监督举报邮箱:ygcg@jdsn.****点击查看.cn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