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25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79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894条
立即监控
联系人25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79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894条
立即监控
根据《****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黔财资〔2023〕5号)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对已审批报废的一批电子设备及办公家具通过公开询价方式进行回收处置。为规范做好报废资产的实物处置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报废物资回****点击查看公司参与书面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报废回收资产概况
本次拟回收处置的资产为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无法满足工作需要且已审批报废的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共计185项,原值103万多元(其中,电子设备149项,账面原值合计103万多元;办公家具36项,账面原值合计6千多元,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均已计提完折旧),详见附件。
二、处置方式
本次报废资产处置实行整体一并回收,采取公开询价方式,以全部处置资产回收报价合计最高者定成交人,不接受只回收单件或部分报废资产的回收方式。
三、意向参与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点击查看公司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废品回收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废旧物资回收等相关内容,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服务资格证书》。
(二)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四)具备环保部门认可的再生**回收相关资质,近三年内无重大环保违法记录。
四、报名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服务资格证书》、再生**回收经营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查询记录打印件(加盖公章)。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无重大环保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五、相关时间与地点
(一)公告时间
2026年10月21日起至2026年10月23日止。
(二)报名、踏勘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与地点
2026年10月26日上午9:30-10:00,参加询价单位经办人持纸****点击查看市政府办公大楼一期B区5楼516会议室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
2026年10月26日上午10:00-10:30,我单位统一组织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将被视为无效并通知对方。
3、踏勘时间与地点
2026年10月26日上午10:30-11:30,我单位统一安排现****点击查看市政府办公大楼一期B区1楼102、106室)。踏勘仅面向已按时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资质审查的企业。
(三)报价材料递交时间与报价比选
1、报价材料递交时间
2026年10月26日下午2:30-3:00,符合报名要求的询价****点击查看市政府办公大楼一期B区5楼516会议室提交报价材料(附件2《报价单》),报价单需按我单位提供的模板及要求填写,报价材料须密封,封套上应注明“报废资产回收处置报价材料”、报价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报价材料将被视为无效。
2、报价比选
2026年10月26日下午3:00-4:00,我单位统一组织
对报价材料进行**、统计与比选,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当场确定中选企业。如最高报价有并列的,并列单位重新再报价,新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如有效报价不足两家,我方有权终止本次处置回收活动并重新组织。
六、结果公示
中选结果通过我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8日。如对中选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书面提出。
七、签订合同与缴款
公示无异议后,2026年10月29日上午10点前我单位
与中选的回收方签订报废资产回收处置合同。2026年10月29日上午12点前,回收方向我单位转账支付合同约定的报废资产回收款项(即中选的最高报价金额)。****点击查看银行转款后,****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相关票据。
八、其他事项
(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参与资格;中选后发现的,取消中选资格。
(二)回收方在资产搬离前须先完成所有回收电脑及有关电子设备存储介质(如硬盘)的拆除,我方电子设备维护人员全程跟踪监督,拆除后所有存储介质当场移交我方,双方签字确认。
(三)回收资产移交完成后,回收方需向我方出具报废资产回收清单(需盖公章)。
(四)回收方完成缴款,我方负责电子设备维护人员接收拆下的所有存储介质并检查无虞后,回收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搬运完回收资产。回收资产的搬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回收方承担。
(五)办公家具由回收方按环保要求自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违规倾倒。
(六)回收方在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询价回收物资。
九、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龙老师
(二)联系电话:0851-****点击查看9743
附件1:
附件2:
****点击查看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