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农业经济发展中心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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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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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点击查看 时间:2025-08-25 08:46

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郑财资〔2024〕174号)等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报废固定资产通过询价方式公开处理。为确保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公开、公平、公正,现邀请具有再生**回收相关资质的企业参加询价。

一、处置内容

已到报废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固定资产一批(详见附件)。

二、资格要求

(一****点击查看公司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废品回收企业。

(二)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四)因在以往询价活动中,存在中选后不按约定申请退出或恶意弃标行为,将****点击查看**公司、**坤之淼****点击查看公司、**铨纳****点击查看公司、**青淼****点击查看公司等4家公司纳入询价黑名单,****点击查看中心今后此类询价活动。

三、时间地点

(一)公告时间

2025年8月25日起至2025年8月27日止。

(二)踏勘时间、地点及报价方式

参加询价单位经办人携带单位公章及所要求的资料,于 2025年8月28日早上9点30分之前赶到高新区雪松路19号,统一安排现场查看实物、现场填写《报废资产竞处置报价单》(详见附件),我中心****点击查看小组对各个企业报价现场进行评审,按照价高者得原则当天确定中选企业,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料要求

(一)参加询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经办,需提供参加询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五、处置工作

(一) 根据 8月28日现场报价评审情况,评审结果及时在网站公示。

(二)中选企业根据我单位提供的缴款通知书,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若中选企业未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报价次高者递补成为中选企业,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询价。

(三)中选企业应在完成缴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部搬运清理完毕,报废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中选企业承担。

(四)中选企业在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询价处置物资。

六、特别说明

1. 空调设备、热水器悬挂安装于雪松路办公区主办公楼(7层)及附属建筑、供水设备(20t)位于办公区后院,中选企业负责拆解搬运,相关费用由中选企业承担。

2. 报废资产实物主展示地点位于雪松路办公区(高新区雪松路19号),另有部分资产实物位于五**办公区(**区化**路与濮河路向东200米**)和淮河路办公区(**区淮**路63号)。为了便于工作开展,我中心将提供不在雪松路办公区资产实物彩色照片,供询价单位报价参考。不在主展示地点资产实物已整齐堆放,中选企业负责搬运回收,相关费用由中选企业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一)联 系 人:韩老师

(二)联系电话:0371-****点击查看8167

(三)联系地址:化**路与濮河路向东200米**307房间

附件(2)
附件_2:报废资产竞处置报价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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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_1:郑州市农业经济发展中心报废固定资产统计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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