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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市直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肇财资〔2020〕15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公开报废处理,为确保资产报废处置公开、公平、公正,现诚邀具有****点击查看公司报名参与,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处置内容
经审批后需报废的通用设备、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一批,详见附件1。
二、处置方式
本次采用公开竞价方式处置报废资产,要求竞价人对全部报废资产整体打包报价,不接受对部分报废资产选择性报价。
三、竞价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点击查看公司,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合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再生**回收资格(或废旧物资回收资格);
3.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4.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技术等能力。
四、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0日;
2.地点:****点击查看(**市**路122号)602办公室;
3.报价时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除法定代表人出席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以书面报价为准,最高价者成交。报价函、****点击查看报废资产处置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2、3)中应加盖公章确认报价,未盖章视为无效报价,报价资料请用信封密封并盖骑缝章。
4.遵循自愿原则,如竞价人需对报废资产进行现场踏勘,届时,我单位安排专人对报废资产进行踏勘。
五、竞价人须知
1.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2.成交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成交合同,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成交单位通过对公转账的方式全额支付成交价款。成交单位缴纳成交价款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
3.成交单位需在缴纳成交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处置资产全部搬离。搬运过程中,成交单位必须规范操作,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处置物资,并对作业中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负全责。搬运结束后,需将现场清理干净;
4.成交单位在处置报废资产时,必须严格按行业处置规范(要求)进行处置,不得造成生态环境问题;
5.参与竞价单位及人员要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凡因竞价人资料等原因造成竞价不能正常进行或竞价后不能正常执行者,其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造成资金损失的由责任人及单位负责。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2025年6月17日
(联系人:张小姐;电话:0758-****点击查看71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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