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鑫泾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沪FD1868、沪EF2683、沪FH5831三辆重型自卸货车)

上海鑫泾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沪FD1868、沪EF2683、沪FH5831三辆重型自卸货车)

发布于 2026-08-05

招标详情

上海鑫泾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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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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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品类:物权转让资产类别:机动车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转让底价
8.8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6-08-06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6-08-12

6

保证金账户
账户****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09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38200
****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支行
业务负责人
徐老师
负责人联系电话
186****点击查看8130 ****点击查看0037(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点击查看交易所(以下简称“农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农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点击查看部分资产(沪FD1868、沪EF2683、沪FH5831三辆重型自卸货车)
机动车
车辆品种 特种车辆 是否包含车牌
车辆品牌 十通牌 车牌号 沪FD1868
车辆型号 车身颜色
发动机号 D5KS2J00054 燃料种类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发动机型号
排量(升) 出厂日期
注册登记日期 2019-03-26 检验有效期至 2027-03-01
行驶公里数 315000 数量 1
购置日期 强制报废期止
车辆强制保险到期日 成新率
现状分析 重型自卸货车 使用性质:货运 瑕疵情况
机动车
车辆品种 特种车辆 是否包含车牌
车辆品牌 **牌 车牌号 沪EF2683
车辆型号 车身颜色
发动机号 1019B005452 燃料种类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发动机型号
排量(升) 出厂日期
注册登记日期 2019-07-18 检验有效期至 2027-07-01
行驶公里数 323000 数量 1
购置日期 强制报废期止
车辆强制保险到期日 成新率
现状分析 重型自卸货车 使用性质:货运 瑕疵情况
机动车
车辆品种 其他 是否包含车牌
车辆品牌 **牌 车牌号 沪FH5831
车辆型号 车身颜色
发动机号 1020K041237 燃料种类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发动机型号
排量(升) 出厂日期
注册登记日期 2020-12-17 检验有效期至 2026-12-01
行驶公里数 334000 数量 1
购置日期 强制报废期止
车辆强制保险到期日 成新率
现状分析 重型自卸货车 使用性质:货运 瑕疵情况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1、该车辆可能无法转入**落户,买方需自行负责在外地办理过户手续。
2、沪FD1868该车于2019年3月投入使用,表显里程为315000公里;沪EF2683该车于2019年7月投入使用,表显里程为323000公里;沪FH5831该车于2020年12月投入使用,表显里程为334000公里。车况均一般。本次产权标的规格型号、数量、品质、状况及瑕疵均以交接现状为准,相关数据仅供参考。产权标的严格以现状进行交易,转让方不保证产权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品质、车况及公里数等,转让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误差做调整。
3、标的车辆资产运输及过户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解决,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处置车辆包含货车牌照额度。车辆目前闲置,实际车况以移交当日车况为准。 2、本标的车辆为现状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车辆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车辆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车辆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3、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如需查看标的车辆资产须在公告期内提前电话预约,转让方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沈晓敏, 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3789 。现场看样时间及安排如下:挂牌期内第三、第四个工作日9:00-10:00统一集中看样(需提前联系确认名单预约看样,无预约不接待) 4、过户转籍过程中所涉及的包括补办证照、年检、保险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相关手续如有障碍,受让方应自行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关风险。 5、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车辆主体、备胎及随车工具等完整及完好,车辆移交时不清点备胎及随车工具。车辆如需维修,费用由受让方自理。 6、外迁车辆****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对尾气排放标准等要求及准入条件,具体准入条件请受让方自行咨询核实车管部门,转让方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对车辆能否提档、落档不做担保。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点击查看
注册地(住所) **市**区洞泾镇洞西路1号A幢
经济类型 集体
企业类型 ****点击查看公司(内资)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在项目公告****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网站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账号后进入“”,填写“意向受让申请”并上传《受让确认书》《承诺函》和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等相应材料, 同时在挂牌截止日17:00****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到账为准),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2.64万元****点击查看银行账户(账户名称:****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支行,账号:09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38200)。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意向受让申请”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农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 (2)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产权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农交所指定账户。**农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点击查看银行账户。 4、本次交易,沪FD1868、沪EF2683、沪FH5831(共计3辆车)捆绑转让,若产生竞价,以合计转让底价为竞价底价,按照对应的占比等额分配竞价后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农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农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农交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的; ③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未按照有关规定签订《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的; ④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本次处置车辆包含货车牌照额度,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完整性及品质。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同意按照标的物现状接收标的资产,并自行组织运输事宜。 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书同时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 (2)同意在《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农交所指定账户。 (3)同意**农交所在出具交易鉴证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所将本次转让的全部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知晓本项目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公告图片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及参考信息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资产并且完成标的资产的现状转让与交接,并自行组织运输事宜。 (5)同意在**农交所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标的提取过户手续,同时向转让方缴纳0.5万元过户保证金。受让方具有合法的二手机动车经营资质的,受让成功后向转让方缴纳0.5万元过户保证金后,自行办理标的车辆的相关过户手续。受让方不具备境内合法二手机动车经营资质的,受让成功后需委托具备二手机动车经营资质的企业法人代为办理标的车辆的相关过户手续;受让方委托办理车辆过户相关手续的,应与受托机构签订相关委托服务协议,并将相关协议提交至转让方处备案方可办理资产交付及。受让方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手续权利变更登记手续。过户转籍过程中所涉及的包括补办证照、年检、保险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相关手续如有障碍,受让方应自行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关风险。除车辆转让税(仅开具能满足上牌、过户需求的普通发票)由转让方承担外,其余标的转让过户中可能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受让方承担。 (6)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车辆主体、备胎及随车工具等完整及完好,车辆移交时不清点备胎及随车工具。车辆如需维修,费用由受让方自理。 (7)外迁车辆****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对尾气排放标准等要求及准入条件,具体准入条件请受让方自行咨询核实车管部门,转让方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对车辆能否提档、落档不做担保。 (8)办理标的过户手续之日前发生的交通违章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9)受让方应在支付完过户保证金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受让方领取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凭过户后的相关凭据至转让方处无息退还车辆过户保证金0.5万元;受让方未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手续的,过户保证金0.5万元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 (10)同意超出约定过户期限的,每延期一天,应按转让标的成交价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15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没收未转移的标的物并自行处置。 (11)完全知晓并严格遵守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之全部内容及约定,如有违约,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2)知晓针对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所涉及情况等不确定因素,不以此为由向转让方进行任何追溯。前述评估报告特别说明事项中或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3)自领取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之日起,标的的安全及行驶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后果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14)中标后,受让方同意按照以下收费标准支付**农交所服务费。本项目如协议成交的,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1%向**农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本项目竞价成交,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2%向**农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按照1000支付,3辆车合计不低于3000元。 8、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本项目所涉评估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评估咨询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转让公告之内容,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资产之现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标的车辆按照现状进行转让,车辆状况一般,请受让方自行查看审鉴。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转让方及农交所相关人员对标的所做的介绍、评价、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所列品牌、参数、清单)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均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意向受让方务必在竞买前对标的进行详细查对,接受标的现状方可参与竞买,一旦参与竞买,则视作认可标的现状。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9、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公示附件《受让确认书》《承诺函》,在信息披露期内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将《受让确认书》《承诺函》按照要求上传至**农交所报名系统。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不得采用委托、信托等方式申请受让。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64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5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 挂牌期内第三、第四个工作日9:00-10:00统一集中看样(需提前联系确认名单预约看样,无预约不接待)
展示地点 洞凯路6号
联系人 沈晓敏
联系电话 158****点击查看3789(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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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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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泾公司-竞价方案 (盖章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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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