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集收回收购土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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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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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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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点击查看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要求,自2024年11月29日起,在**市本级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征集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收回收购的存量闲置土地,须在2024年3月31日之前供应,纳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存量闲置土地清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或已开工未竣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优先收回收购)。

(二)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

(三)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

(四)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

(五)其他用途的土地。

二、确定方式

根据申报情况和工作需要,****点击查看**局结合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存量闲置土地清单,综合考虑企业意愿、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收购意向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

对已确定收回收购并纳入土地储备计划的地块,由土地储备机构委托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对拟收回收购地块开展土地市场价格评估,相较企业土地成本,就低确定收地基础价格。根据市场形势、合同履约情况等,由市议事机构集体决策确定基础价格下调幅度,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点击查看政府批准确认予以收回收购。

三、申报方式

**市本级范围内,凡有收回收购意向并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自主申报。

各申报企业请于2024年12月13日前填写《**市本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表》(详见附件),将申报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报送至****点击查看利用科邮箱。

联 系 人:何宇馨

联系电话:0434-****点击查看847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联系地址:**区北**路567号****点击查看3楼**利用科

附 件:**市本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表

****点击查看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

**市本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表

填报企业(盖章): 联系人及职务: 联系电话:

权利人

地块

名称

项目

名称

土地

坐落

土地

用途

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

申报收回收购地块

申报类型

备注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已投入

(万元)

意向收购价

(万元)

XXX公司

XXX地块

XXX

XX市XX县(市、区)XX路XX号

商/住/其他

□ 2024年3月31日之前供应,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已供应未动工或已开工未竣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以及其他用途的土地。

□ 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

备注:每宗地块对应填报一份申报表,如企业有多宗地块,请分开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