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废资产回收单位:
根据《****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惠机管〔2023〕23号)、《**省水旱灾害防御应急物资储备指引》(粤水保障〔2026〕1号)的规定,我局将对一批报废资产进行公开处理,详见报废资产报价清单(附件)。现就该批报废资产回收价格进行市场询价,询价结果将作为我局报废资产选取回收单位的参考,请各报废资产回收单位踊跃报价,报价要求如下:
1、参与上述报废资产回收报价的单位须取得相关营业执照和具有再生**回收相关资质。
2、按照我局《报废资产报价清单》报价并密封盖章。
3、报价材料应包含《报废资产报价清单》、营业执照、公司资格许可材料等,以纸质文件形式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后,一式一份快递或报送至****点击查看工程管理科,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签收。
4、报送截止日期:2026年10月20日17:30前,超过报送时间视为无效报价。
5、竞得者须在接到竞得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公转账缴款(转出账户名称须与提供的资料一致)。若竞得者未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本次竞价工作无效,我局将重新组织竞价。
6、竞得者应在完成缴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部搬运清理完毕,报废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
附件:《****点击查看报废资产报价清单》
****点击查看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752-****点击查看017)
附件:****点击查看报废资产报价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