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青岛龙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闲置车辆6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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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龙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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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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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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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产类别 转让方名称 标的名称 交易机构名称 价款形式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转让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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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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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11万元(人民币)
5工作日
2024-10-21
网络竞价
1、受让方需在交易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支付标的成交价款(含交易服务费)。逾期未办理则视为放弃,并扣留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2、动产成交后,若涉及过户及其他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过户费、停车费、违章罚分及罚款、车辆检查、权证办理费用、税费、搬运费等)。若保险过期,由受让方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3、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物状态以现场实物看样为准。可预约看样联系人现场看车。 5、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办理交付手续,并于5个自然日内将物品清运,自办理交付手续后标的物的安全等保管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需自行从现存放地点搬运转移标的物,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受让方竞价中标后,若放弃中标标的物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视为对转让方的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受让方需在项目成交后,自行联系相关单位解除警用标志备案,并向转让方出具《解除车身警用标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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