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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一辆公务车进行报废处置,为确保报废处置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报废车辆概况:小型普通客车1辆,**现代牌BH6440LAY,注册日期2013年1月22日;整车1.423吨。
二、处置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按吨为单位报价),最高价成交。
三、参与竞价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证书的企业。
四、竞价文件内容和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3.废旧物资回收备案相关证明;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法人参加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车辆公开报废处置报价单(报价单位自行提供)。
以上资料加盖单位鲜章,装袋密封现场或邮寄递交。
五、报名、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1日10:00止(非工作日除外),过期不再接受响应文件。
2.地点:****点击查看705办公室(**市涪**涪滨**段3号)
3.开标时间:2025年7月21日10:00
六、竞价人须知:
1.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拆除费、搬运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担。
2.成交单位须在中标后2日内全额付清成交款项,否则视为不履行本次竞价规则,废标处理。
3.成交单位缴纳成交金额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并于1日内将处置资产搬离我单位。
4.成交单位在签订处置合同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无偿为甲****点击查看车管所注销手续,并向资产出让方提供《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5.具体车辆以现场看样为准,本单位不对本次处置的报废车辆现状价值做出任何承诺。
6.成交单位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若因拆搬物资给我单位造成损失的,成交方要负责相应的赔偿。
7.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报废车辆进行处置,私自违规处置所造成的各类纠纷或事故,买受人负全责。
8.处置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如有变更,将会及时通知各竞价单位。
联系人:赖老师 联系电话:0816-****点击查看937。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