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处理招标

废旧物资处理招标

发布于 2025-08-12

招标详情

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镇广高速E标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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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处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招标人:****点击查看镇广高速E标项目经理部。本次招标共一个包件,现向社会****点击查看物资处理。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1.2.2.《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物资处理管理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起点位于**市白马乡,终点位于**市虎城镇,横跨渠江。距离**市**区约20公里,其中乡道约8公里。

2.2招标内容:

2.2.1 本项目施工中的边脚废料,短节钢筋、废旧模板等不可利用金属材料及其他材料进行回收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在营业范围之内,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2)----回收能力要求:①投标人应具备完成项目全部回收能力,自行组织人员进行废旧物资的搜整、切割、装车。(切割不能使用氧气、乙炔、丙烷等不符合项目要求的易燃气体。只能使用等离子进行切割)。

②人员的食宿自理,回收所需的机具材料人能物力全部自行承担,自行组织。

③中标人现场回收人员必须遵守项目安全生产规定,回收过程中若发生的事故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4)投标要求:**投标人需按规定缴纳投保证金2万元整,开标后未中标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退还(无息)。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点击查看公司或本项目签订过废旧物资回收合同并没有存在欺诈及其他不良行为优先考虑。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回收过程中没有欺诈、偷盗、磅秤作假等不良行为在回收结束后30日内退还。

(8)有下列行为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期间提供虚假资质等有欺诈行为的。

②中标后不按规定进行回收履约的。

③回收过程不按招标要求回收的。

④直接或间接损害招标方利益的行为。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0日至2025年8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必须注明标书领取人身份证号码)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地址:**省**市**区虎城镇**村镇广高速E标项目部,待核实资料齐全无误后购买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4.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采用自取方式发售不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7日10:00。投标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指定地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时间:2025年8月17日10:00时。

6.2开标地点:****点击查看梁工程****点击查看公司镇广高速E标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进行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镇广高速E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范先生187****点击查看7091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qq.com

开户名:****点击查看镇广E标段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路支行

账号:95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3176832

监督电话:183****点击查看0553

2025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