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次转让标的为****点击查看持有的一批危废包装桶,受让方需要按转让方生产进度,日产日清,及时完成标的物拉运。标的数量、重量、完整性、品质、瑕疵等情况均以拉运时现状为准。
2. 意向受让方请自行对照标的物特性、自身受让资格条件,资格条件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开竞买本标的物的各项要求。受让方如有不满足公告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资格要求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如意向受让方有资质不符等情况出现,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3. 本次挂牌标的存放于**省**市**区**村**石化厂区存放点内,意向受让方如需前往现场了解标的物信息,请于2026年10月28日17:00前提交有效期在2027年12月31日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的危险货物或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体要求参照6、7、8、9款),经交易所审核具备受让条件后,将《预约踏勘报名申请表》****点击查看交易所(预约申请现场勘察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027-****点击查看5685(联系时间为工作时间8:30-11:30,14:00-17:00)。《预约踏勘报名申请表》中需填写电子邮箱信息,用于****点击查看公司通过向电子邮箱发送邮件的方式通知各意向受让方具体踏勘时间。
收到具体踏勘时间后,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地点,****点击查看供应中心办公楼一层右手边会议室(**省**市**区卧里屯街道乙烯**环北路2号)参加现场安全教育并完成现场答题,成绩合格后,听从转让方安排方可前往现场勘察。意向受让方需准时到达,过时不再等候。
现场勘察结束后,若意向参与本项目,需联系现场踏勘管理人员领取《现场踏勘确认书》,****点击查看交易所报名时,将《现场踏勘确认书》与其他报名材料一并提交至产权交易机构。
如意向受让方自愿放弃现场踏勘,****点击查看交易所报名时,可提交《资产情况确认书》(公示附件:《资产情况确认书》)与其他报名材****点击查看交易所。
对项目有任何疑问的,请于项目公告结束当日晚17:00前将具体问题发送至指定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4.意向受让方需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转让标的基本情况等主要内容,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标的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拒付交易价款或拒付履约保证金。
5. 本次处置危废包装物以现场实物为准。
6. ****点击查看政府环保部门颁发的有效期不早于2027年12月31日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上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49 900-041-49,具体也可参照披露清单危废类别。核准的经营方式须包括收集、贮存、处置(或利用),证书有效期应涵盖本次废剂处置转移完成的日期(2027年12月31日),年度剩余经营规模需满足本项目要求。
7.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货物或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运输的,须提供与持有危险货物或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委托合同,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6类或9类”,或“危险废物运输”;意向受让方如委托第三方单位运输的,需提供签约单位合同执行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及与签约单位的运输合同。
8. 意向受让方需充分了解并确认自身对标的资产的回收(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等情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具备相应的回收资质,自身或委托的运输单位具备相应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及能力。若因自身或委托的运输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而出现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能按照国家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回收等情形,导致本项目无法完成交易,受让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并对转让方、拍卖人、****点击查看交易所等相关主体所造成的损失及影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 涉及跨省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意向受让方需知晓因办理流程时间较长,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安全许可证等资质到期前60天,受让方须提前申请办理许可证更换。若未及时更换许可证导致过期的,禁止办理危险废物的转移。许可证过期超过一个月但危险废物仍未转移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扣除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10. 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同意转让方和****点击查看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11.意向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的30%交纳竞买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日内,须先向****点击查看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拍卖相关费用,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至转让方,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配合转让方履行完内部合同审批流程后,通知意向受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前来签约,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其余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点击查看交易所指**算账户。若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部分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总额的0.05%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产权交易机构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点击查看公司收到拍卖相关费用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点击查看公司指定账户。
受让方另支付合同全额货款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至****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可用于保证装卸、运输过程中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赔偿,以及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赔偿、罚款等。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毕且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申请资料须包含工作联络函,告知我方危险废物在运输、利用、处置的过程中产生的生态环保风险及解决措施,以及上述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治理措施和达标情况。转让方确认项目验收合格后,与受让方签订《项目验收单》,并在签订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交易所向受让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
12.【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1)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资产交割清运的。
(2)受让方在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
(3)对标的资产的回收(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等情形)未依法满足污染防治等相关要求的。
(4)拉运完毕后,未提供危险废物在运输、利用、处置的过程中产生的生态环保风险及解决措施和上述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治理措施和达标情况的相关文件。
(5)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13.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点击查看交易所指**算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等的交接。每批资产交接完成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上会签,即视为受让方已认同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无异议后,可以开始后续标的资产交割清运工作。自《资产交接单》签署之日起,标的资产的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需承担全部清运费用。
14.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自行到相关环保部门落实危险废物的转移政策,承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资质及能力,能够在将全部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点击查看交易所指**算账户后,凭借《产权交易合同》,根据转让方生产进度安排,做到危废包装桶日产日清,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办理过程中,受让方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须按照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配备相应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提供运输车辆许可证明。受让方在取得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后具备提货条件,并按规定完成标的资产交割清运工作。若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款项在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由****点击查看交易所在合同解除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15.受让方在取得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且转让方为受让方办理完毕施工单位进厂审批手续之后,严格按照转让方有关要求对标的资产全部交割清运完毕。交割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以及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需转让方提供包装物的,受让方须支付包装物费用。交割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拆除、吊装、运输、消防等安全责任和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废渣及垃圾须全部清运出施工现场。受让方的清运过程须接受转让方的组织管理安排,遵守转让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因清运而对转让方地面、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如因受让方原因给转让方或其他单位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受让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受让方不得耽误工期,如误期,每逾期1日,转让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的0.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转让方有权立即停止标的资产的交割清运,并视为受让方对资产已全部清运完毕。
16.受让方按照转让方确定的范围进行标的资产交割清运,如果出现超范围交割清运给转让方或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17.受让方需绝对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加强对现场及厂区内周围设施的保护,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若因交割清运导致相关设施损坏,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18.受让方在标的资产的交割清运期间自行做好防火、防水、人身等安全防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在交割清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及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概不负责。
19.受让方在标的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发生对周边环境的噪声、粉尘、施工产生的垃圾等污染,转让方视污染及对环境损害程度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施工产生的垃圾不能随意丢弃或处理,需要严格按照转让方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清运,由此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须全额赔偿。因环境污染造成周边居民上访的,受让方应及时安抚处置,否则转让方将视情况轻重进行追偿。
20.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交割清运过程中,若发现标的资产中部分需要进行特殊处置或处理,须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该类标的资产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有关单位进行合规处置,若出现违规、违法处置事项,受让方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风险。
21.受让方在交割清运结束时须做到场地平整、干净整洁。
22.成交后,受让方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或者扫描件交至****点击查看,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用于后续签订合同使用。
23.该项目挂牌价格为含税价,项目成交后转让方为受让方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