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区全民自然**资产清查工作采购
服务范围:清查范围包括全民所有以及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集体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7类自然**资产。
服务要求:通过自然**调查监测、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国有资产使用调查、自然**分等定级估价等成果整合,查清资产实物量,核算价值量,摸清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产底数;统筹地籍调查、确权登记等工作进展,逐步理清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产使用权状况。初步形成包含实物量图层价值量图层、产权图层等 2023、2024、2025 三个年度的资产一张图。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自然**部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7号)《省委办公厅、****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的通知》(苏办厅字(2024)23号)《****点击查看**厅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900号)《市委办公室、****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办(2024)50号)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