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2025年农膜回收及生物可降解地膜应用实施方案》(陂农发〔2025〕2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废弃农膜回收,现公开征集农膜回收服务主体,开展年度废弃农膜回收服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
(一)本行政区农业生产所产生的废弃农膜定点回收、分类打包、储存转运等环节服务工作。
(二)本区农业重点覆膜区域的街(乡),科学选址设立农膜回收点,并对街(乡)回收点进行规范管理。
(三)有固定防渗场地、专人负责、规范台账、回收制度和统一标牌,并对回收台账、回收环节的真实性负责。
(四)回收待处置的废旧农膜应打捆堆放,不得有随风飘移或随雨水冲走现象,不得随意填埋或焚烧。
二、资质条件
(一)有效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信用和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备回收服务能力和相关业绩证明;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三、其他事项
(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征集资质条件优先、服务质量过硬的社会服务主体。
(二)按征集报名、审核评审、上网公示等程序,遴选确定农膜回收服务主体,签订农膜回收协议,落实农膜回收主体责任。
四、报名时限
请有意愿、符合条件的社会服务主体,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于2026年7月16日至7月23日,****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1508室报名,联系电话:027-****点击查看0058,逾期不予受理。
****点击查看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