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事项说明: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点击查看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 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受让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和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和《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样本)》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在《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全款及受让方应付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纳至****点击查看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确认付款操作。 4.受让方须同****点击查看公司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受让方须在交清全部成交款及产权交易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资产的交接,并对移交清单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 6.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点击查看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